一、一周岁宝宝大腿骨折算残疾吗
您好,这是完全可行的。
然而,伤残等级评估必须由特定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或者可以选择授权委托他人进行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的规定,鉴定结果可被视为有效的证据。在涉及到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例如伤残等级等方面时,人民法院有权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此外,针对不同类型的伤害事件,其鉴定依据亦会有所差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一周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在进行离婚程序过程中,倘若婴幼儿已经年满一周岁,那么抚养权通常会赋予母亲。
然而,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因人而异,包括经济能力、家庭环境等等诸多因素,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也难免会出现一些特例现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离异之后未满二周岁的小孩,原则上应由母亲亲自抚养;若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就抚养事宜无法达成共识的,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以后,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此外,第一款明确指出,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子女的合法权益,而另一方则负有积极配合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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