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需要消防证原单位不给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3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0人
专家导读 遇到原单位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建议先友好协商。办理消防许可证流程:准备申请报告,填写《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提交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察和审核,通过后支付费用,领取许可证。
新单位需要消防证原单位不给怎么办

一、新单位需要消防证原单位不给怎么办

在遇到原单位未能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尝试与该单位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以下是消防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指导:

1)贵单位需准备详细的申请报告,亲自前往当地的消防公安监督机构领取并认真填写相关的《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申请单位需要认真、准确地填写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已经完成上述步骤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提交至当地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

3)当地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将会在收到上述材料的七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严格审核;

4)如果审核顺利通过,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将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收到相应的办证费用之后,大队内勤人员将会为贵单位颁发《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新单位补交社保

在我们踏入一家新的公司后,可以申请补充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障福利金,还可办理关于这类事务的续交与档案的补充记录流程。

然而,对于这类程序所要求的必要信息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号码、真实全名以及如若持有社保卡的话则需要提供相应的社保卡片的计算机编码。此外,需注意每个月的1日至15日为弥补缴纳社保福利金的正常时段。当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义务情况下,社会保险金征集机构有权将其作为特别指控对象,并告诫及强制其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或补偿性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新单位需要消防证原单位不给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43****61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2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4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5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6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关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宿迁135****643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6****454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974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我的表弟是在长沙的一名新上任的消防员,所以对我国消防知识以及法律都是在慢慢学习之中,现在想要有一个有关法律的问题请教大家,请问关于消防行政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公安消防行政执法证据规则<br/>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制定本规则。<br/>第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实施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和消防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中收集和审查证据,适用本规则。<br/>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等消防执法活动中收集和审查证据,参照适用本规则。<br/>第三条 可以用于证明执法活动和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br/>第四条 证据应当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并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执法的根据。被依法排除的证据,不能作为执法的根据。<br/>第二章 证据种类和基本要求<br/>第五条 消防行政执法的证据主要有:<br/>(一)物证,是指以外形、质量、规格、特征等形式记载待证事实的物品、痕迹;<br/>(二)书证,是指以文字、数字、图形等形式记载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br/>(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是指被侵害人和其他证人就待证事实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作的陈述;<br/>(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是指违法嫌疑人就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情节等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作的陈述和申辩;<br/>(五)鉴定意见,是指具有法定资质和条件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就与待证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所作的结论性或者倾向性意见;<br/>(六)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是指执法人员依职权对现场、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以及现场工作情况所作的文字、绘图、照片、录像等记录;<br/>(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磁带、光盘、胶片、电子存储设备等形式记载待证事实的材料。<br/>第六条 物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br/>(一)物证应当为原物。收集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br/>(二)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可以收集其中的一部分。<br/>第七条 书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br/>(一)书证应当为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为书证的原件。收集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br/>(二)证明同一内容的多页书证的复制件、影印件、抄录件,还应当由持有人加盖骑缝章或者逐页签名,并注明总页数;<br/>(三)书证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应当注明出处和复制、影印、抄录时间,经核对无异后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由持有人加盖印章或者签名。<br/>其他部门收集并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言词证据,以书证论。
381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新单位需要消防证原单位不给怎么办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77****979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78****721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412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