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保险公司起诉车主的吗
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确实有权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具体来说,当保险公司享有的追偿权受到侵犯或无法实现时,他们便有权利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此外,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能获得适当的赔偿款,同时受害职工又未购买社保中的相关保险项目,那么受害职工也有权代表自己向肇事者提出诉讼,要求其与相应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二、有保险交通事故赔偿车主赔偿什么
1.首先,承保损害的保险公司需在法定的赔偿额度范围之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若尚有不足之部分,则由肇事方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弥补。
2.当受害人员遭受肉体伤害时,为实现有效医治而产生的各类开支,例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以及由于误工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均属于赔偿义务人应予偿还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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