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保险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理赔或者理赔存在不当之处,被保险人有权在任何时候依法提出诉讼,而诉讼的地点应选择被告方的居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有关保险合同纠纷的维权诉讼过程如下:
首先,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具有实效性的起诉状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在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附带将完整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交由法院审理;
第三步,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受理;若法院决定予以立案,则原告需预先缴纳诉讼费用,之后便可耐心等待开庭审理的通知;
第四步,进入到正式的法庭调查与辩论环节;
最后,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企业没有短期借款说明什么
若企业并无短期借款的记录,那么这可意味着如下几个方面的可能原因:
第一,该企业的现金储备极为充足且稳健,考虑到短期内可能发生的资金需求,其自身的稳定且强劲的盈利能力使其无需依赖外部借款以充分应对;
其次,不同业态的企业在负债构成上的差异也应当引起我们注意,如贸易性质的企业可能更习惯于使用票据融资这种途径,而对于资产运营领域内的企业来说,情况则有所不同,他们或许会选择采取诸如融资租赁之类的新型筹资手段,尽管这样的筹资行为可能并未出现在企业对外公布的短期借款科目中。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