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故障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解决
若车辆遇到事故且投保公司不予理赔处理时,投保人有权利提出仲裁申请或是提起诉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辆在道路交通中引发事故,使得除本车驾驶员、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受害人身心遭受伤害以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时,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对此存在争议,他们有权依法提出仲裁申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车辆故意伤害罪保险赔吗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之相关规定,对于发生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具有优先垫付权,且享有向侵权人进行追偿之权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交通事故系因驾驶员故意行为所导致,则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畴,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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