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保险属于劳动纠纷么

最新修订 |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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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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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缴社保费可视为劳动关系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的劳动关系争议包括工时、休假、社保待遇、福利、职业培训、劳动安全等争议,以及法律明确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缴纳保险属于劳动纠纷么

一、不缴纳保险属于劳动纠纷

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便可视为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其所雇佣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所有涉及劳动关系的争议,皆涵盖于以下法律范畴内:因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权益、社会保险待遇、福利待遇、职业培训以及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等方面产生的争议;以及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作为劳动争议范畴的其他类型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缴纳五险一金行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组织是被明确要求需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公积金的。这主要是由于社会保险作为国家推行的强制性保险制度,其对于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各参与方,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均具有约束力。而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话,那么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将会发出严厉的命令,勒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缴或缴纳,同时还需承担自逾期缴纳之日起,每日以万分之五的比率收取滞纳金的严重后果。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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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缴纳保险,保险纠纷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按期交纳保险费而发生的保险纠纷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拒赔。并且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支付”,也就是说投保人不交纳保费的,保险人又不能强制其交纳,而一旦出现保险事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又向保险公司索赔,就会发生纠纷。无效合同所引发的保险纠纷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而现实中被保险人没有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寿险合同,一旦发生保险事故的,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引发纠纷。相关知识:无效合同的定义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不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理论上说,无效合同属于成立但不生效的合同。但通常,成立但不生效的合同多指合同在形式上不具备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或尚未履行法定的登记、批准、公证、交付财产等手续;而无效合同多指程序上合法、但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不按期缴纳保险费,可发生哪些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按期交纳保险费而发生的保险纠纷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拒赔。并且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支付”,也就是说投保人不交纳保费的,保险人又不能强制其交纳,而一旦出现保险事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又向保险公司索赔,就会发生纠纷。无效合同所引发的保险纠纷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而现实中被保险人没有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寿险合同,一旦发生保险事故的,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引发纠纷。相关知识:无效合同的定义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不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理论上说,无效合同属于成立但不生效的合同。但通常,成立但不生效的合同多指合同在形式上不具备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或尚未履行法定的登记、批准、公证、交付财产等手续;而无效合同多指程序上合法、但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保险公司未按时缴纳保险费的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按期交纳保险费而发生的保险纠纷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拒赔。并且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支付”,也就是说投保人不交纳保费的,保险人又不能强制其交纳,而一旦出现保险事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又向保险公司索赔,就会发生纠纷。无效合同所引发的保险纠纷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而现实中被保险人没有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寿险合同,一旦发生保险事故的,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引发纠纷。相关知识:无效合同的定义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不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理论上说,无效合同属于成立但不生效的合同。但通常,成立但不生效的合同多指合同在形式上不具备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或尚未履行法定的登记、批准、公证、交付财产等手续;而无效合同多指程序上合法、但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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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会保险缴纳多少年?
对于社会保险缴纳一般要缴纳15年,职工应当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办理有关社保的缴纳情况,具体情况下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规定来办理职工的社保待遇,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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