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上违规操作保险赔不赔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当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被确诊患有职业病时,其所属雇主必须在伤势发生后或者职业病评估被确定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申请。若遇到特殊情况,需征得当地社保行政部门的批准方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条款规定及时提交工伤认证申请,那么此期间所产生的相关工伤待遇及其他费用将全部由该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依照法律法规应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处理的工伤认定事务,根据属地原则,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此外,用人单位如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在此期间内发生的所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都将由该用人单位独自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地上死了一个人业主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安全事故所致的伤亡情况,依据相关法规,若出现一名人员伤亡,则应先由县级市级的政府部门进行初步判定,随后再上报至所在地区的市府进行最终确认。依照有关规定,当一起事故导致三人或以下的死亡人数,或者十人或以下的受伤程度,以及一千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直接经济损失时,便可视为一般的事故。倘若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强制劳动力参与工作、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指挥等行为表现,很有可能会上升到犯罪的高度,进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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