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出险哪些保险公司不赔
以下是各类导致车辆损失的情况,保险公司将不会提供赔偿服务:
首先,由于车辆自身品质存在问题而引发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有赔偿义务,例如,由于引擎内部出现故障导致的爆炸或爆裂现象、轮胎突然发生爆炸等;
此外,本车电气设备、线路、燃油供应系统等方面产生的问题所引起的火灾等,同样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其次,若仅涉及到玻璃部分的损坏(即玻璃单独破碎),这一情况则被视为免除责任的情形,保险公司并不负责赔偿。
然而,如果车主额外购买了玻璃单独破碎险种,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赔偿。
再者,对于因车辆自然磨损、腐蚀、故障等因素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提醒各位车主,在寻求救援公司拖车及选择修理厂维修车辆时,务必就价格事宜与保险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以防止救援公司或修理厂的报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之间存在过大差异。
同时,对于定损过程中未曾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以便保险公司能够进行二次查勘和定损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车出险理赔该谁办理
关于机动车的理赔事宜,当事人及车主并非必须亲自到场。在机动车不幸遭受交通事故后,待相关的事故责任赔偿事项均已妥善处理完毕,便可前往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理赔手续的办理。无论是由车主亲自前往还是委派他人代为办理,均无不可。只要您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准确无误且齐全完整,保险公司将严格遵循保险合同条款,向您支付保险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