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闯红灯碰到车了保险赔不赔
驾驶员若违反交通规则,尤其是闯红灯行为而导致意外碰撞事故,并非是保险公司拥有免除法律责任的理由。在此类情况下,若机动车间产生交通事故,应由有过失的一方向无过失的另一方承担相关责任;若双方皆有过错,那么应当根据各自过错程度的大小来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则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
然而,若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额度,双方需按照各自责任的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在双方已经完成赔偿之后,方可向商业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然而,如果驾驶员存在违规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具体而言,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若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二、闯红灯会有短信通知吗
违规穿越红灯的机动车驾驶人暂时无法立即接收到相关的短信警示通告。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本地发生的违规行为,驾驶人大概三个工作日后便能接到相关的短信通知;然而对于跨区域性的违规行为,因涉及数据同步问题,其所需的时间可能在一周至两周不等。
一旦机动车驾驶人涉嫌违规穿越红灯,相关摄像头将会准确地记录下这一违法行为。然后,还需由专业的审核人员进行严格的核查,当确认存在违规行为之后,驾驶员才能收到相关的短信通知,同时此类的违规行为也会被正式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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