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钥匙非原厂保险赔不赔
很遗憾地告知您,保险公司并不承担此项赔偿义务。该装置为原装汽车配置之一,并非附加于汽车上的额外设备,故涉及到的维修费用并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之内。请理解保险规定,保险公司对这种情况实行完全免责制度,因此无法提供任何赔偿。机动车机动车投保险种主要包括强制保险(即交强险)以及商业保险两大类。
具体来说:
1.首先,参加强制保险(即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其保险责任仅限于对他人车辆造成损失的赔偿,而对于自身车辆的损失则无法获得相应赔偿;
2.其次,若您投保了车损险,那么只有当您的车辆遭受外部撞击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身受损时,车损险才会启动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3.然而,就您所描述的情况而言,该装置并不符合上述任一保险条款的理赔条件,因此保险公司对此实行完全免责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钥匙被拿走算盗窃罪吗
未经车主允许擅自获取车辆钥匙,无疑会被视作盗窃的疑似行为。
然而,从一般的法律标准来看,这种行为还不足以达到犯罪的程度。但若当事人存在明确的盗窃目的,且已经着手进行了盗窃活动,那么这就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犯罪。对于此类犯罪者,必须要承受来自法律的惩罚。当涉及到相关利益方时,如果情况紧急,如果他们不能及时提出保全申请,可能会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权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