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打理财保险官司的律师有用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投资理财纠纷属民事争议,律师协助处理为可行之选。面对复杂情况,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有助于明晰权益,保障投资安全,避免纠纷升级。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将为投资者提供有力支持。
专业打理财保险官司的律师有用么

一、专业打理财保险官司的律师有用么

鉴于投资理财纠纷乃属民事争议领域之一,因此在必要之时寻求律师协助处理是可行的途径。

然而,须注意的是,即使普通律师也可代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但若所涉金融投资领域较为繁复,则可能需要专精于该领域之律师或律所进行代理,方能提供更为精准、深入且全面的法律服务与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律师是执业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者,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专业打假索赔犯法吗

关于专业打假的合法性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首先,一些职业打假者在他们的打假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道德和法律规范,将此作为他们的职业方向,这种行为本身并没有不妥之处,因为它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起到了积极有益的推动作用。

其次,另一方面,如果职业打假者的行为是以牟利为主要目的,他们故意大量购买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并且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金,那么这就可能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专业打理财保险官司的律师有用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6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0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1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3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3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4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3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专业打保险官司的律师叫什么
面对保险争议,可寻求专业律师协助,也可考虑双律师协同处理。首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裁决。专业律师熟悉民事案件审理,能为您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专打房产官司的律师
[律师回复] 对于专打房产官司的律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均使用化名。  本文系北京房产律师A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案件介绍:  2015年5月11日,出卖人B(甲方)、买受人C(乙方)以及居间方链家公司(丙方)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三方在合同中约定:诉争房屋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总价款为168万元,乙方应当于2015年5月11日向甲方支付定金5万元,定金视为首付款的一部分。首付款为41万元,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前的两个工作日办理,其中30万元为资金监管方式,11万元为非资金监管方式;贷款120万元。甲乙双方在房屋评估报告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房屋皮带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出卖人收到全部购房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乙方自购房款中留存两万元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并于物业交割当日给付甲方;甲方应当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若未能如约取得,则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甲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收取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当日,上述三方和担保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和《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约定中介公司为居间代理费3.7万元,担保公司为保障服务费8400元。合同签订之后,C支付定金5万,并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代理费。  上述合同签订之后,B前往在京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办理《在京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的上市手续,但央产房办公室在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6月20日期间暂停办理涉及成套超标住房的各项业务,因此B未能办理完毕手续。直至2015年7月13日,其才取得《通知单》。  2015年7月9日,C将B至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及返还其他相应款项。    庭审过程:  庭审中,C表示其向物业公司交纳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为1099元。  审理中,前往链家公司,链家公司业务员高为钱陈述:B当时已经补交超标款,但央产房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停办相关业务,三方知晓后开始协商,央产房办公室系口头通知我公司停止办理,但并未明确恢复办理时间。    审判结果:  经审理后判决:  
一、解除C与B之间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二、B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C定金5万元;  
三、B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C物业费1099元;  
四、B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C居间服务费、保障服务费共计22387元。    北京房产官司律师A案件解析:  北京房产官司律师A认为,本案当事人C、B及中介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本案中B无法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通知单》系央产房办公室内部政策产生,在未能明确能够办理相关手续的确定期限情况下,C作为买受方为避免损失扩大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对其诉讼主张应当予以支持。同时,B取得申请单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C的时间为7月9日,C有理由相信该房屋无常交易。  另,B未依照约定期限取得变更单系政策调整所致,央产房办公室暂停办理业务的政策情况已经超出了B作为普通售房者所能预料的范围,因此合同解除不能归咎于B,B在恢复办理后及时予以办理申请单,并且没有违约行为,因此C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同时B并没有《补充协议》中第四条第二款所约定的违约情形,因此原告主张违约金的请求亦不应受到支持。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B应当将其收取的5万元定金返还C,C为B所缴纳的物业费,因其未能如期购买诉争房屋,因此也应当予以返还。  同时,依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只是不能实现目的时,才构成根本违约。现B未能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百年更淡,C应当进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专业打保险官司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可以,所谓风险代理有两种,一是全风险,也就是前期不收任何费用,后期按照标的收取一定百分比,一般30%左右,另一种是前期收取基本办案费一般5000元,后期再收取一定比例,一般10-15左右。一般来说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10w+浏览
金融保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业打保险官司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风险代理服务分全风险代理和半风险代理。全风险代理在标的达成前不收费,完成后按约30%比例收费;半风险代理则先收5000元基础费,再按10%-15%比例收费。但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不得采用此收费方式。
10w+浏览
金融保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专业打退保保险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保险公司诉讼案件中,委托代理人常先垫付律师费。胜诉后,若法庭或仲裁庭判决被告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费用将由被告支付。律师费即法酬,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报酬。在我国,通常遵循“谁聘请,谁付费”的原则,律师费用由聘请方承担。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北京地区专打房产官司的律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均使用化名。  本文系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案件介绍:  2015年5月11日,出卖人汪沁(甲方)、买受人郭霄珍(乙方)以及居间方链家公司(丙方)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三方在合同中约定:诉争房屋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总价款为168万元,乙方应当于2015年5月11日向甲方支付定金5万元,定金视为首付款的一部分。首付款为41万元,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前的两个工作日办理,其中30万元为资金监管方式,11万元为非资金监管方式;贷款120万元。甲乙双方在房屋评估报告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房屋皮带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出卖人收到全部购房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乙方自购房款中留存两万元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并于物业交割当日给付甲方;甲方应当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若未能如约取得,则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甲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收取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当日,上述三方和担保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和《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约定中介公司为居间代理费3.7万元,担保公司为保障服务费8400元。合同签订之后,郭霄珍支付定金5万,并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代理费。  上述合同签订之后,汪沁前往在京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办理《在京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的上市手续,但央产房办公室在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6月20日期间暂停办理涉及成套超标住房的各项业务,因此汪沁未能办理完毕手续。直至2015年7月13日,其才取得《通知单》。  2015年7月9日,郭霄珍将汪沁至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及返还其他相应款项。    庭审过程:  庭审中,郭霄珍表示其向物业公司交纳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为1099元。  审理中,前往链家公司,链家公司业务员高为钱陈述:汪沁当时已经补交超标款,但央产房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停办相关业务,三方知晓后开始协商,央产房办公室系口头通知我公司停止办理,但并未明确恢复办理时间。    审判结果:  经审理后判决:  
一、解除郭霄珍与汪沁之间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二、汪沁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郭霄珍定金5万元;  
三、汪沁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郭霄珍物业费1099元;  
四、汪沁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郭霄珍居间服务费、保障服务费共计22387元。    北京房产官司律师靳双权案件解析:  北京房产官司律师靳双权认为,本案当事人郭霄珍、汪沁及中介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本案中汪沁无法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通知单》系央产房办公室内部政策产生,在未能明确能够办理相关手续的确定期限情况下,郭霄珍作为买受方为避免损失扩大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对其诉讼主张应当予以支持。同时,汪沁取得申请单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郭霄珍的时间为7月9日,郭霄珍有理由相信该房屋无常交易。  另,汪沁未依照约定期限取得变更单系政策调整所致,央产房办公室暂停办理业务的政策情况已经超出了汪沁作为普通售房者所能预料的范围,因此合同解除不能归咎于汪沁,汪沁在恢复办理后及时予以办理申请单,并且没有违约行为,因此郭霄珍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同时汪沁并没有《补充协议》中第四条第二款所约定的违约情形,因此原告主张违约金的请求亦不应受到支持。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汪沁应当将其收取的5万元定金返还郭霄珍,郭霄珍为汪沁所缴纳的物业费,因其未能如期购买诉争房屋,因此也应当予以返还。  同时,依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只是不能实现目的时,才构成根本违约。现汪沁未能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百年更淡,郭霄珍应当进行催告,如果汪沁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汪沁才构成根本违约,或汪沁未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变更单而导致房屋自此在无法交易时,其才构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违约行为,且补充协议中表述的“应承担相关责任”亦非特指根本违约责任。因此本院对范春香仅依据《补充协议》中“甲方应于2015年6月6日前取得《通知单》,如未能如期取得,则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而主张汪沁承担根本违约责任的主张,不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的判决是正确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临沂专业打保险官司的律师怎么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代理费每件3000-12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分段累计,最低8%-12%,最高0.5%-1%。三、计时收费适用于民事诉讼及申诉,每小时200-3000元。
10w+浏览
金融保险
苹果官网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苹果官网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能,个体户可以代开专用发票3税点,购货方能抵进项。除非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征管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1、 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签注意见)
2、 代开单位双方的税证号码及开户银行和帐户
3、 纳税人发票专用章
4、 所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
5、 条形章(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税务登记证号、开户银行及帐号。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尺寸自行刻制)。扩展资料:增值税发票税率的调整:2018年4月4日,关于税率调整的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正式下发,自5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
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保险理赔 > 专业打理财保险官司的律师有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