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便利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哪些
此类便利店的主体业务定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向,如包装食品、期刊杂志代售服务、充值卡片代售业务、综合性大卖场、小规模商品零售以及烟酒类零售(仅限许可证办理之后)、小型熟食制品销售及各类日用品销售等等。具体实际销售何种商品,将依据此便利店的主营业务规划来决定。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二、便利店转让烟证怎么办
关于便利店转让的问题,我需要向您说明一下。在烟草经营过程中,烟草证是不能随同店铺一起进行转让的,这是因为烟草证本身并没有过户这个机制。然而,如果您在接手便利店后仍然打算使用烟草证,但是在未来可能会有经营地址变动(如由于道路规划或城市建设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或是存在其他与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有关的特殊情况时,那么就需要向相关部门重新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我们也提醒您注意,当您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上的其它登记事项有所改变时,请务必及时前往相关烟草管理机构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最后,如果您决定不再需要烟草专卖许可证,也欢迎您前往相应的烟草管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以便完成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注销程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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