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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未双录纠纷怎么办
通常而言,一旦发生了涉及保险合同的纠纷事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三种途径来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是协商处理。在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前提之下,寻求共识并保留差异,使得合同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的形式自行化解矛盾;
其次为仲裁程序。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仍然无法达到一致意见,此时他们便可向所在地区的仲裁机构递交相应的仲裁申请;
最后一种方式则是诉讼处理。倘若其中任何一方对于仲裁结果并不满意,他们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保险未按时缴纳会是什么后果
若投保方未能按规定时限支付相关保费,则其面临如下严重后果:在投保人初次交纳了首笔保险费用之后,若无合同另行约定,那么从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发出催缴通知之日起,若投保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支付当期应交保费,或在约定的期限内逾期六十天仍未支付当期应交保费,则该份保险合同将自动失效,或者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对保险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的,如果双方均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保险公司将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该份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三十五条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