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会批准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范,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情况下,如存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等情况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这种做法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风险即可。
最后,当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也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是否满足上述条件。若经法院审查,申请人的行为确实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那么法院通常会予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法院会寄材料给起诉人吗
若您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从立案的那一刻起,法院便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书副本安全地传递至被告手中。
具体来说,法院可能会采用以下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
1.直接送达:在直接送达时,如果受送达方属于自然人,则应由其亲自签字接收;如受送达方并不在场,那么法院可以让其同住的成年亲属代为签字接收,同时需要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目中清楚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方式适用于绝大多数情况。
2.留置送达:假如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实施,例如受送达方延迟签收,则可以使用留置送达这种方法。在此过程中,尽管受送达方或其同住成年人亲属存在反对意见,但确保拥有相关基层组织或其他单位人员的现场见证仍然至关重要。随后,这样就能留下行政执法文书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为了证明送达情况及过程,需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载拒收原因以及时间戳。
最后,由送达人员以及见证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3.邮寄送达:尽管面对面直接送达到位更为常见,但在某些情况下(如直接送达确实存在困难),也可以选择邮寄送达这种途径。
4.公告送达:在送达过程中,如果送达人员无法找到受送达人,或者已经尝试过前述所有送达方式后都未能成功,这时就只能采用最终的公告送达这种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