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人能自己申请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权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同时也允许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或辩护人代为提出申请。因此,犯罪分子(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犯人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一旦这类人士满足了若干特定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者是单独适用附加刑;或者一旦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又或者其被认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所在社区造成明显的风险隐患;甚至当涉嫌人身健康问题而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怀孕或哺乳中的妇女等特殊情况时,均可依法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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