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士,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约束直至清醒状态,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对其进行刑事追责;
此外,在该事件发生后的五年时间内,驾驶员将被禁止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这就清晰地显示出,醉驾行为并不仅仅是违法行为,更是构成了犯罪,必须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与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都是刑事拘留吗
若驾驶员因醉酒而驾车上路,那么他必然会受到刑事拘留及相应的行政处罚。具体而言,对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如果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会被判处拘役,同时还将面临罚款等严厉的行政处罚:
第一,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进行具有危险性和竞技性质的竞逐行为,且情节恶劣者;
第二,机动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第三,机动车驾驶员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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