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为对方原因保险拒赔怎么处理
在保险合同中,当某些出险事故并不符合"保险责任"这一条款中所规定的责任范围时,便可判定其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范畴之内。
另外,若出险事故的确切性质落入了"责任免除"这一条款所界定的免责领域,哪怕这类事故可能与该类保险产品的名称或形式相吻合,其同样可以被认定为不属于保险责任之列,譬如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一险种就存在这样的可能性。例如,倘若被保人不幸遭遇车祸,但由于他(她)并未取得驾驶证而进行驾车行为,那么这样的情况将完全归类于"责任免除"的范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除外责任。
根据保险条款的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据此拒绝赔付。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因为对面远光灯撞到人怎么算责任
驾驶者滥用远光灯引发他人车祸,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实施的行为及其对该事故所产生影响的程度,并根据当事人过失的严重程度进行合理划分。倘若滥用远光灯的责任人行为存在过错,将被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当涉及到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时,各方应按照其过失的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若有一方当事人是出于故意为之,则其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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