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杀人犯保险公司赔不赔
1、在众多的保险产品条款中,通常明确约定了“他人故意伤害”这一项作为保险责任的内容。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绝大部分的保险产品都对这种情况提供了相应的理赔保障。
2、另一方面,在许多保险产品的免责条款部分,针对上文提及的“他”(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若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该“他”恰好为投保人身份,那么保险公司将不承担本应由其承担的赔偿责任;而若在事故发生后,该“他”又成为受益人,那么该受益人将失去原本享有的受益权益,保险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向其他合法受益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参照现行法规,对谋杀罪名裁定进行追诉的时效期限通常落在十五年至二十年之间。
然而,若行为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展开立案侦查过程中或在人民法院受理了相关案件之后,仍试图逃避合法的侦查或审判程序,那么他们所涉及的案子将被视为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特殊情况。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