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退人寿保险费怎么办
1、享有撤销保险合同权利的主体为保险合同的投保方。若被保险人希望请求撤回保险合同,必须先征得投保人的书面许可,且投保人需明确表述撤回保险合同后其所有权益将如何处置。
2、针对投保人的撤回保险合同申请,当保险合同已经生效满两年之际,保险公司在收到该申请后应立即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而对于保险合同生效未满两年的情况,保险人在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撤回之日为止的保险费用之后,将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
3、在撤回保险合同时,申请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如下相关文件:投保人亲笔撰写的申请书,如涉及被保险人要求撤回保险合同的情况,则应提供投保人书面签署的同意撤回保险合同的申请书;具有法律效力的保险合同以及最后一次缴纳保险费用的凭证;投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有代理人代为办理,则应提供投保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起诉立案之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您将会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自案件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院应将诉状副本送达到被告手中;
同时,被告必须在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答辩状。而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民法院也需要在接到答辩状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告提供答辩状副本。即使被告未按期提交答辩状,也并不影响本院正常审理案件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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