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60岁误工费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02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面对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采取以下法律手段:首先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寻求合理公正方案;若协商无果,可提交仲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仲裁仍不能解决问题,被保险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农民60岁误工费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一、农民60岁误工费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若遇保险公司否认赔付之情况,被保险人可采取如下之法律手段予以应对:

1.洽谈协商: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与保险公司进行妥善的洽商与协商,以期寻找到更为合理且公正的赔款方案。

2.提交仲裁:若上述方式并未达到预期效果,被保险人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备着强制执行的效力。

3.诉诸法庭:若前述两种途径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被保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农民65岁每月能领多少

目前在我们的祖国农村地区,对于65周岁以上的人群,国家设定了一个法定的最低养老金发放额度,即每月88元人民币。此项规定为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标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位老年人所能领取到的基础保险金额度具体数额将与其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因此在我国各个省份、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之间可能会存在基本养老金的差异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第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老年人及时、便利地领取养老金、结算医疗费和享受其他物质帮助提供条件。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民60岁误工费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1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7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3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40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
交通事故给被害人造成了人身损害,就算此时被害人年龄在60岁以上,但实际其在事故发生之前还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并且也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了一些收入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张赔偿误工费。反之,则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所以,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也是有可能主张误工费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怎么算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法律规定,60岁以上没有误工费。一般认为60周岁已退休,领退休费,不存在误工损失问题,如果60周岁仍在工作台,确实存在因交通事故有误工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的,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rr如山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r除了误工费,还可以申请以下几项,建议你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
1.医疗费r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r
2.误工费r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天数×实际收入(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r
3.护理费r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r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r
4.交通费r
5.住宿费r
6.住院伙食补助费r
7.必要的营养费r
8.残疾赔偿金:找交警大队申请伤残鉴定。rr
9.残疾辅助器具费r
10.被扶养人生活费:你这种情况肯定有这项,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1
1.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怎么算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法律规定,60岁以上没有误工费。一般认为60周岁已退休,领退休费,不存在误工损失问题,如果60周岁仍在工作台,确实存在因交通事故有误工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的,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rr如山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r除了误工费,还可以申请以下几项,建议你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
1.医疗费r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r
2.误工费r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天数×实际收入(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r
3.护理费r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r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r
4.交通费r
5.住宿费r
6.住院伙食补助费r
7.必要的营养费r
8.残疾赔偿金:找交警大队申请伤残鉴定。rr
9.残疾辅助器具费r
10.被扶养人生活费:你这种情况肯定有这项,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1
1.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如何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如何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怎么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农民60岁以上有误工费没
老人超过了60周岁,因为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导致其减少劳动收入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主张误工费赔偿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也就是说,虽然此时可能已经退休,但是能否主张误工费关键要看其在事故发生前,还具不具备劳动能力,能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源,而不是以年龄作为判断标准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60岁农民工工伤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60岁农民工工伤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工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之前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致残通常采用该术语,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已经适用于普通事业单位职工,公伤只存在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对于与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其他工作人员仍然适用工伤。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人60岁了还有误工费吗
[律师回复] 有关误工费确定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至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误工时间: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扩展资料:
一、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二、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怎么算,怎么规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怎么算,怎么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农民工60岁以上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某某置业公司不服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行政复议案 一、具体案例 7月4日,被申请人作出滨人社工伤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在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从事门卫的王某某,于4月25日从家驾驶电动车到单位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之规定,认定王某某为工亡。 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服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人社工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于9月23日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滨人社工伤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 理由是 1、被申请人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申请人与王某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因王某某已经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王某某和申请人之间属于劳务关系。 2、被申请人认定事实错误。4月25日,王某某没有向任何人请假,擅自脱离门卫岗位回家,在擅自离岗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 二、复议结果 依法维持被申请人对王某某作出的滨人社工伤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 三、对本案法律适用的分析 申请人提出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而此规定是对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一般性规定,而《最高人民行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求的答复》,是对特殊的进城务工农民的特殊规定,因此,应适用特殊规定处理本案。 尹玉栋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农民60岁误工费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