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买重疾保险不理赔吗
关于保险理赔问题,其决定因素在于投保者所选购的保险种类是否涵盖了相关的赔赔范围;在此,我们列举出了几种或许会导致索求理赔遭拒的情況:
1.投保人未能遵照诚实信用原则,未能按照实际情况全面地向保险公司披露有关重要信息,由此显著影响到保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及结果,保险公司有权据此终止保险合约,并且对于在合约解除之前已经发生的保险事件,保险公司不予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可以退还相应的保险费用。
2.重大疾病的确诊日期恰逢该病症的观察期之中:鉴于避免逆向选择风险的考虑,保险公司通常会设立观察期。若在这段时间内被诊断为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提供赔付。
3.所患疾病并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不同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所提供的赔付项目以及赔付标准均有所差异。若所患疾病并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将无法进行赔付。
4.所患疾病不满足重大疾病定义的给付标准: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之前,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需充分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以及重大疾病的具体定义。若所患疾病并不满足重大疾病定义的给付标准,保险公司将无法进行赔付。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二、男子买房放女友名下分手欲要回合法吗
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假设当时将房屋无偿赠予心仪的女友时,已经完成了相关的产权转让手续,那么此种赠与行为便可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同时意味着财产的所有权已然发生了实质性的变更。在此情形之下,即便男女双方最终未能缔结良缘,男方仍将无法通过任何合法途径追回当初赠送的房屋。
然而,若是男方在签署这份赠与协议之时,特意注明了“当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际,本赠与合同方能正式生效”这样的附加条款,即所谓的附条件赠与,那么,这份合同仅在男女双方顺利完婚之后才会正式生效。若不幸分手,男方有权要求收回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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