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座车超载1人出事了保险赔不赔
在大多数情况下,车辆购置对应相应保险产品之后,倘若在交通活动中导致了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等意外事件,那么依照合约规定,保险公司即可履行赔偿责任。
然而当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同达成并签署超载免责条款时,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提供理赔服务。在此情况之下,保险公司需加强对该项免责条款的详细解释说明及揭示工作,若未完美完成此举,则该条款将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二、6座车坐7人怎么处罚
根据规定,若违反相关交通法规,驾驶营运客车运输载重装载超出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及以上者,将被处以200元的罚金并计罚6个驾驶积分;而驾驶营运客车运输载重装载超出核定人数尚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情况,或者驾驶载客汽车运输装载其他乘客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及以上者,也将因同样违法行为被处罚款600并扣减6个驾驶积分;驾驶营运客车或非营运客车(如校车),其运输载重装载超出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者,则被处以300元罚款以及扣减3个驾驶积分。对此,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一款六座位的普遍家用轿车,只要在其超员乘坐一名额外乘客时,均可能因为超员而被记取6个驾照积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