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吗合法吗
实际上,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企业从员工开始工作的那刻起,就与之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因此,在试用期内,的企业已经和员工形成了这种契约关系。在此情形下,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是违反这一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试用期没有理由辞退有补偿么
若公司在试用期内无缘由地解聘员工,将承担以下赔偿责任: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之长,以此为准则按照每满足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若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任职期限超过六个月但未达到一年的情况下,应该被视为已具备一年的工作经验;而若其在本单位的任职期限不足六个月,那公司须向其提供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一旦员工进入实际工作岗位,即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了劳务关系。即便在试用期阶段,亦视为该劳务关系已经成立。因此,若未能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将被视为违法行为。为确保合规性以及维护双方利益,我们强烈建议在试用期内尽快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