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涉及帮信罪名的案件,若符合以下条件者,即可申请进行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自适用附加刑;
(2)在所涉案件中,符合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评估,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3)如因身体状况(患有较重病症、生活无法完全自理等)、怀孕或正值哺乳期的女性,经评估后同意其取保候审也是可行的,且这种情况下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性;
(4)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若案件尚未完结并需继续审理,在此情况下欲采用取保候审的措施同样允许,并且应由公安机构负责执行此项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帮信罪怎样不被起诉
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并予以取保候审的案件中,亦存在获得不起诉处理的可能性。在以下情形下,检察机关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首先,犯罪嫌疑人口供不足以证实其确有犯罪行为;
其次,犯罪情节轻微且根据刑法规定无需给予刑事处罚或免除刑罚;
最后,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嫌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案件,若犯罪嫌疑人身陷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潜在风险中,亦或是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同时又存在因取保候审对社会不会产生实质性威胁的状况,或者由于其身体状况、妊娠期、哺乳期等特殊因素导致无法对社会构成现实危害,抑或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审结需要继续进行审理的情况下,均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