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摩托车被扣押取回流程
对于您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情况下驾驶摩托车被我司交警查获且进行扣押的事宜,我们提供以下处理程序以供参考:
首先,非常抱歉给各位带来不便,请您务必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开具的扣车单上指定的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接受相应的处罚决定;
其次,经过相关处理后,您可以凭借放车单前往指定的停车场提取爱车。请注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您的车辆核实所需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十个工作日。此致敬礼!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二、无证摩托车闯红灯处罚规定是什么
关于您询问的摩托车闯红灯且未取得驾驶证的处罚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而驾车的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处罚,以及可达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惩罚。此外,若摩托车驾驶员在闯红灯期间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累积违章记录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或者扣减机动车驾驶证分数等惩罚措施,具体惩罚方式将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阁下在未取得摩托车驾照的情况下,因驾驶摩托车而被依法暂扣的事件,我司为您提供如下处理流程建议:请您亲自赴往当地公安部门所指定的专门办理此事的窗口进行违法行为的认错和缴纳罚款的程序,一旦相关手续齐全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完成处理之后,便可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放行单自行至指定的停车场所领取被扣留的摩托车。在此过程中,请您务必留意,对被扣车辆的核实工作可能需要耗费最多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时间。若因此事给您带来了诸多不便之处,敬请您予以理解与包容。谨向您表达最诚挚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