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路公积金贷款了还能取吗
关于铁路公积金提取的现行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全额付款购买房产的铁路公司员工,其在完成购房手续并取得产权证书后的一年之内,只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然而请注意,每位员工仅能享受一次这样的机会;其次,采用商业贷款方式购置房屋者的铁路员工,则可以每年一次的频率申请提取其公积金额度,直至将全部贷款偿还完毕为止。需要提醒您的是,每次提取时所获得的资金不得超过该年所偿还贷款本金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铁路公积金规定是什么
铁路公积金即为铁路员工所设立之住房公积金,作为铁路员工享受的权益待遇的一环,与其他地域所设立的公积金同等重要且皆设有专门的管理机制,负责运作的主要机构为铁路相关单位。凡在铁路地区分支机构中按时全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达到六个月或更长时间的现任职员工,在购买铁路系统自身拥有经营权的房产时便可向公积金办理部门申请公积金货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依据铁路公积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凡完成全款购房之员工,在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书后一年之内,均有权利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对于采取商业贷款形式购置房产的员工来说,每年均具备一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直至其所负担的贷款本息全部偿清为止,而每一次的提取金额不得高于当年实际偿还贷款本金的数额。敬请各位员工根据自身购房情况,合理安排并规划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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