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现行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六大方面:
1、首先是申请人必须在贷款所在地拥有有效的户籍证明,并且能够出具相关的住宅地址证明文件;
2、其次,需要保证在申请贷款之前已经有连续六个月以上数额充足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并且累积时间不得少于十二个月份;
3、第三点,首次购置房产的申请人,要确保自己的自筹资金满足相关政策要求,即占所购房屋总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包含三十),而购买九十平米以下房产者,则只需拿出其中的两成;
4、接下来是对借款申请人自身状况的考量,需要其具备正当的职业以及稳定的经济来源,使每月的定额工资收入成为可能,并同时保证其贷款偿还意愿明确且坚定不移;
5、另外需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与销售房屋的商户签订完备的购房协议或合同;
最后,还需要遵守相关管理机构对委托人及受托人的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公积金买房时怎么用
首先,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购买房产时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这一金融工具以助资金融通之力。依照我国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在住房公积金的储存额度累积到一定程度之后,便有资格申请用此项专款专用的专项基金用于购置房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以购房的额度相对偏低,实际审核标准取决于个人储蓄账户内的总额度;通常情况下,年限投入越长,贷款可获得的额度也就越高。运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主要优势在于所需付出的融资成本较商业贷款低许多。若您已拥有自住房屋且近期无购新房的计划,那么可以考虑将自有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的装修、改造工程等方面,并依此流程申请相关贷款或直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剩余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其他。
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所必须达到的各项条件设定如下:首先,申请人须持有贷款所在地的合法户籍及住宅证明,同时在本地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为连续达六个月或累积满十二个月;其次,对于首次购买房产者而言,需要自行准备不低于总房价30%(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房屋则为20%)的首付款资金;再次,申请人需具有稳定的工作岗位以及可观的经济收入,以确保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此外,还需与开发商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最后,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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