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抓获帮信人会退还资金吗
在刑法理论中,“帮信罪”所侵犯的正是国家司法机关在追究刑事犯罪过程中的合法顺畅运行,因此,缘于帮信罪并未确切指定特定的被害人,故此便不涉及到赔偿及退还相关款项的问题,仅需对非法获得的利益予以追缴以及予以没收后再上交至国家财政部门。
同时,对于那些明明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却仍然选择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各种技术支持,使其得以实现犯罪目的之人,也会面临触犯帮信罪的法律风险。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公安机关抓获敲诈勒索罪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在缉捕涉嫌敲诈勒索罪行的犯罪嫌疑人之后,将依据法定流程展开相应处置工作。
首先,公安机关将对涉案嫌疑人员进行严谨的讯问过程,以期核实事证与犯罪行为。若相关证据确凿无误并且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公安机关便有可能依法将其移交至检察机关,由后者发起公诉程序。
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或证据存在缺失,公安机关则需继续深入调查并搜集更多证据,必要情况下可采取强制性措施,例如实施逮捕、监视居住等手段。若经调查发现犯罪事实模糊不清或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有权做出撤销案件或不予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及帮信活动的人员进行逮捕后,其所获取的财产通常无法直接返还至个人手中。这主要是由于此类资金被认定为非法所得,根据刑法学原理,帮信罪所侵害的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诉权,并不涉及到具体受害人的赔偿事宜。因此,这些非法所得将会被依法予以追缴并予以没收,最后统一上交至国家财政部门。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仍然为之提供技术支持的人员,他们也有可能会触犯帮信罪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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