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有没有冷静期一个月的规定
本法律条款所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为期一个月,具体而言,即本条款适用于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并决定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约之情形。在正式提出离婚登记之前,新法特意给予了双方当事人各自一个月的冷静期,以确保双方在做出决断前能深入反思和评估相关事宜。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冷静期或作出其他改变意愿的行为。在冷静期结束之后的第30天内,若仍希望办理离婚手续,需由双方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并发起离婚证发放程序。因此,对于该项全新制度的理解和运用,对于维护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有没有冷静期2024
确实存在这样的规定。在2024年实施的离婚法律中,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必须经过一个为期30天的冷静期;然而,对于采用诉讼方式离婚的人来说,并无此项规定。
如果有一方在登记当日开始计算的30天内声明不愿离婚的话,他/她有权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冷静期结束之后,双方均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这也将被视为自动取消了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且已经进行了正式登记的离婚事宜,将设置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一期限内,双方各自拥有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思考和权衡。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采取任何行动。当“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的第三十天之内,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离婚的决定,那么他们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重新提交申请,并启动离婚证发放的相关程序。这项规定对于维护家庭和睦以及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