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除员工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最新修订 | 2024-08-04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0人
专家导读 辞退员工对机构或组织有负面影响。若员工因过失被解雇,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在其他情况下,企业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每位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领取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因非法解雇引发纠纷,用人单位需承担双倍法定经济补偿金的赔偿责任。
企业开除员工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一、企业开除员工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辞退员工对于机构或组织会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

然而,假设由于员工自身具有过失行为而导致遭受解雇处理的话,公司并不须承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的责任。在其他各类情况下,对于辞退的员工,企业均需按照相关法规确定的标准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每一位工作年限达到一整年的员工将能够领取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若因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相关纠纷,用人单位还需承担以法定经济补偿金额的双倍作为赔偿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开除员工什么情况下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后证实无法达到公司录取标准的员工;

2.触犯了严重的就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引起严重后果的雇员;

3.严重渎职,违法乱纪行为严重,对就业单位造成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的雇员;

4.员工在同一时间内与多家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导致其在任职期间无法有效地完成本岗位职责,或者经过公司提出意见后仍未积极改正的情况;

5.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中的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描述的原因而使得劳动合同失去其法律效力的雇员;

6.已经依法受到刑事处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雇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辞退员工可能会给机构或组织带来不利影响。倘若员工因为犯错而遭到解雇,那么公司并不需要为其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然而,在其他的情形之下,依据相关规定,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助给每位在职一整年的员工,而这部分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一个月的工资。此外,如果因为非法解除合同而导致争议发生,那么用人单位将不得不承担双倍法定经济补偿金的赔偿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开除员工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4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企业开除员工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辞退员工对机构或组织有负面影响。若员工因过失被解雇,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在其他情况下,企业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每位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领取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因非法解雇引发纠纷,用人单位需承担双倍法定经济补偿金的赔偿责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企业费用税前税后扣除,企业税前扣除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一)一般扣除项目一般扣除项目,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支出,必须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同时,又必须是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1、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5)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1)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2)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4、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2)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3)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5、其他(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2)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3)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4)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5)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6)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7)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0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除名影响不影响退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除名影响不影响退休问题解答如下, 醉驾判刑影响退休。
职工缴费年限是是领取基本养老金和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主要因素之一,职工因为醉驾被判处刑罚的,根据原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第一条规定,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内务部
《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
一、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如果情节较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但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反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他们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龄均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国家劳动总局
《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九)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工人,重新参加工作之日为参加工作的时间,但是情节较轻,并且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的,他们受处分以前参加工作的时间,也可以作为参加工作的时间;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川劳社发18号8、职工、个体参保人员服刑或劳教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原连续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被开除、除名的,被开除、除名前的原连续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视同缴费年限,其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作为实际缴费年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企业辞退员工对企业有影响吗?
企业辞退员工对企业是有影响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况下,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情况下,每工作满一年的劳动者需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朋友是在国企工作的,但最近因为犯了点事被拘役了,现在很担心工作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拘役影响工作吗国企?会不会被开除?
[律师回复] 不是实刑的,可以不开除公职,但是否开除公职,要看单位了。
国家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第二条,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原单位是否收回安排工作及其工资待遇如何确定的问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其职务自然撤销,是否收回,由原单位根据其犯罪性质研究决定。不予收回的,办理开除手续。收回的,安排参加劳动或临时性工作,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的临时工资标准,发给适当报酬,管制期间悔改表现好的,期满解除管制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第四条,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期满释放收回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问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拘役期满释放后,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收回的,分配适当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重新确定的职务和工资等级应低于拘役前的职级和工资待遇。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0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拖欠员工工资什么影响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员工领失业保险金,对企业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没有影响的。
一、失业金,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只要你是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的,在个人辞职后,可以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申请失业金。当然,等到你再就业,找到新工作,新企业帮助你缴纳社保后,那么失业保险金就自动取消了。如果你再因为非个人意愿离职的,那么你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扩展资料:法律规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二章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0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员工领失业保险金,对企业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没有影响的。
一、失业金,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只要你是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的,在个人辞职后,可以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申请失业金。当然,等到你再就业,找到新工作,新企业帮助你缴纳社保后,那么失业保险金就自动取消了。如果你再因为非个人意愿离职的,那么你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扩展资料:法律规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二章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员工领失业保险金,对企业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没有影响的。
一、失业金,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只要你是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的,在个人辞职后,可以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申请失业金。当然,等到你再就业,找到新工作,新企业帮助你缴纳社保后,那么失业保险金就自动取消了。如果你再因为非个人意愿离职的,那么你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扩展资料:法律规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二章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员工领失业保险金,对企业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没有影响的。
一、失业金,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只要你是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的,在个人辞职后,可以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申请失业金。当然,等到你再就业,找到新工作,新企业帮助你缴纳社保后,那么失业保险金就自动取消了。如果你再因为非个人意愿离职的,那么你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扩展资料:法律规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二章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辞退员工影响稳岗补贴吗?
企业辞退员工不影响稳岗补贴,因为在我们国家的话,具体的这个员工如果仅仅是因为违法的辞退员工的话,那么会有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的报告,但实际上并不属于一个补贴,两者的反应性质是完全不相同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员工领失业保险金,对企业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没有影响的。
一、失业金,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只要你是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的,在个人辞职后,可以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申请失业金。当然,等到你再就业,找到新工作,新企业帮助你缴纳社保后,那么失业保险金就自动取消了。如果你再因为非个人意愿离职的,那么你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扩展资料:法律规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二章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0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破产企业向职工借款,对员工的影响?
[律师回复]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仲裁影响企业吗
劳动仲裁对企业的影响相对有限。它主要是作为解决雇佣双方劳资纠纷的法定途径,其裁决结果并非行政惩罚。因此,劳动仲裁事件本身并不会直接阻碍企业的正常运营或上市进程。企业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处理劳动仲裁案件,以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国企员工,被起诉还款,会不会影响工作
[律师回复] 通常是不会的,不过部分国企特殊岗位需要政审,比如像党务、秘书、机要以及行政人事等等这样的特殊岗位就要求需要政审,甚至有些国企单位的财务人员也要求政审,具体可以看国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上会有详细招聘流程。 政审,顾名思义就是政治审查,其主要政审内容为政审者是否拥护党的领导,有否参加过什么党派、组织、社会团体,有否违法犯罪前科或记录,有否受过行政处分或党内纪律处分等等。 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在报考公务员、国企特殊岗位招聘中,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进入考察的,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当然,也包括了有否违法犯罪前科或记录、有否参加过邪教组织、有否受过行政处分或党内纪律处分等等。 政治审查通常会要求提交个人资料以及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审查资料,因此政治审查一定程度上会与亲人有关系。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企业开除员工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