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小三无力偿还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丈夫转账给小三,小三无力偿还时,应首先收集证据提起诉讼。胜诉后,若小三不返还财产,需考虑两种情况: 若其故意逃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责任;若确无财产可执行,则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小三无力偿还怎么办

一、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小三无力偿还怎么办

在您着手解决处理该问题之前,首要环节便是收集相关证据以提起诉讼。倘若诉讼过程中能够取得决定性胜利,法院便会判定第三者应当归还涉案财产,接下来便将面临执行问题的探讨。

倘若第三者未能依照判决践行其返还职责,则需视实际情况分为两种情况考虑。第一种情况乃是对方明知财产状况良好却故意拖延甚至逃避,在此情况下,我们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依法查封或冻结其资产;如若对方仍肆意妄为,甚至可能被追责判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然而,如经严密排查后确认其确无任何可供执行之财产,此时唯能将其纳入失信者黑名单,限制其进行高档消费活动、乘坐高速铁路等行为。另一方面,如若涉案人确实身无分文,则唯有耐心等待其具备偿还能力之际,方可再次提出返还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老公给小三借钱不还怎么办

关于丈夫为小三提供借款且未及时归还的情况,首先需明确的是该借款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民事主体财产权利应享受法律的公正平等保护,无论针对的赠与人或第三者,其所享有的财物权益均受法律严格保障。若确认借款协议具备合法性与有效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人均有权向借债人提出特定要求,以实现债务的偿还。假若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债权人则可根据相关法规采取步骤予以追讨债务。

如若该笔借款乃是基于合同形式完成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合同对各参与方皆具备法律约束力,这便意味着借款人负有依照合同约定负责债务清偿的法定义务。

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任何民事主体皆须按照法律规范或是双方约定来履行各类民事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若是在这种情况下丈夫仍无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那他便必须承担与其对应的民事责任。总而言之,如发现丈夫为小三提供借款后未按期归还,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捍卫自身权益,例如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债务人立即偿还债务等。只要借款协议合规有效,那么作为借债人的丈夫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债务清偿。若其未能履行此项义务,便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如遇男方将款项转至第三者手中,当该第三者无力兑现还款承诺之际,首先必须积极收集各类相关证据并及时提起法律诉讼。一旦在法庭审判中获得胜诉,倘若第三者仍然拒绝返还所获财产,需具体考虑以下两种情形:若发现其存在故意躲避债务之行为,便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甚至于必要之时追究其拒不履行裁判结果的刑事责任;反之,若经调查确认第三者确实无法提供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便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对其实施严格的消费限制措施。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小三无力偿还怎么办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5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4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3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4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3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小三无力偿还怎么办
丈夫转账给小三,小三无力偿还时,应首先收集证据提起诉讼。胜诉后,若小三不返还财产,需考虑两种情况: 若其故意逃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责任;若确无财产可执行,则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高利转贷无力偿还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高利转贷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高利转贷相关规章  《贷款通则》(1996.6.28 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 第2号)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 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4、除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7、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三、高利转贷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十 三、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59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老公给小三转钱可以起诉不
这钱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可以起诉要回来的。根据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财产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想问一下无证驾驶无牌无照转便燃油助力车,被扣了,C1驾驶证扣了12分,当事人还有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必然是无证驾驶行为,但是,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能一律认定为有证驾驶行为,一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无证驾驶”的法律含义是指“无资格驾驶的状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以前发布的现仍有效的法律文件规定,“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包括以下七种状态:
  一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三是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四是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的;
  五是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六是在某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七是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上述七种状态即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无资格驾驶的状态”,也就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无证驾驶”含义,这与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的“无证驾驶”含义是有区别的。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即“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的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归纳,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有律师将1至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至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10情形称为“疑似”无证。对
1、
3、
5、
6、9情形,交警处理起来不会有什么困难。
2、4情形,交警通常不能现场做出判断,大多数情况下,驾驶人都会蒙混过关;在进入司法程序时,这两种情形可能被查实,驾驶人将承担无证驾驶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
7、8种情形,如是一般违法,交警大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严重违法,其实都应当依法按无证驾驶处理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59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老公给小三转钱可以起诉不
这钱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可以起诉要回来的。根据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财产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很久之前有一个问题困扰我很久了,我想咨询一下租赁合同无效转租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求告知。
[律师回复] 1、符合合同性质: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转租合同的效力随着出租人对原租赁合同是否行使解除权而发生变化。根据《合同法》中的的规定,发生非法转租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
转租关系依然存在,转租合同当然有效。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原生效的转租合同只不过随着出租人解除合同行为的行使而发生终止的法律后果而非转租合同自始无效。
2、符合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其目的是鼓励交易,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非法转租合同本质上属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成立的效力不应当受第三人约束,因此转租合同虽未经出租人同意,亦应为有效合同。
3、符合合同功能:法律规定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是出于保护出租人的利益,但往往未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并不损害出租人的利益,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目的无非就是获取出租房屋带来的租金收益,转租行为的发生并不影响出租人实现收益,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是非法行为,但承租人与次承租人所签订的转租合同却是有效合同,按照“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应优先适用合同法分则的规定。当然并非非法转租合同都有效的。
各位律师好,关于土地转让我想请问一下,什么样的土地转让无效?土地转让合同的效力应该怎么认定呢?
[律师回复]
1、转让方未取得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起诉前或者申请仲裁前转让方取得土地证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同意转让的,合同有效。
转让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实质是尚未完全取得转让土地的权属,因此,通常应视为无权处分。但是合同签订后,有权批准核发土地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转让方核发了土地使用证或者批准了转让行为的,该项办证或者批准行为应当视为对转让方无权处分的追认,因此,此时合同有效。
2、一地多卖,合同均有效。
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1)办理变更登订手续的一方可以要求交付土地。
(2)均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的,有权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3)均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开发的,先行交付转让款一方有权要求交付土地,办理变更。
(4)合同均未履行的,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一地多卖,属于欺诈行为,不是无效合同,受让方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是,如果几个受让方都不行使解除权,而要求履行合同时,只能按照不动产产权转移的登记原则来处理,即登记优于占有,占有优于交款,交款优于先签合同。
3、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
但是起诉前或申请仲裁前经批准的,合同有效;合同性质为补偿性质,而非出让合同。
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然无效。如果起诉或者仲裁前,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或同意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受让方有权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但是,由于转让方对划拨土地不享有出让土地的相关权益,因此,其所签转让合同主要是对其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合同,而非土地转让合同。如果受让方要取得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必须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相关出让土地手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老公给小三转钱法律怎么判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以要求分割。具体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转账金额、目的、性质以及双方的理由等因素。如果丈夫故意隐匿或转移财产,且未经妻子同意,法院会维护妻子的权益。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是怎么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公司无偿转让债权的,转让行为具不具有效力,主要看有没有侵犯股东的权益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有侵犯的,转让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转让是否要交税
债权转让需要缴税。
(一)债权转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规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三)转让财产收入;…”。
对于 “转让财产收入”的具体含义,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转让债权的公司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印花税
(1)印花税采用列举的方式确定征税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未将债权转让合同作为应税凭证。所以除非债权转让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否则应不征收印花税。
(2)债权转让合同不是印花税所列应税凭证,所以不用缴纳印花税。
(三)营业税
企业转让债权,从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也没有缴税依据。营业税仅对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处置不动产征税,而 “债权”的转让并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故无须缴纳营业税。
三、转让公司债权需满足的条件
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转让双方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转让的债权是可让的。
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必须有转让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公司无偿转让债权的,转让行为具不具有效力,主要看有没有侵犯股东的权益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有侵犯的,转让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转让是否要交税
债权转让需要缴税。
(一)债权转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规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三)转让财产收入;…”。
对于 “转让财产收入”的具体含义,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转让债权的公司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印花税
(1)印花税采用列举的方式确定征税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未将债权转让合同作为应税凭证。所以除非债权转让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否则应不征收印花税。
(2)债权转让合同不是印花税所列应税凭证,所以不用缴纳印花税。
(三)营业税
企业转让债权,从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也没有缴税依据。营业税仅对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处置不动产征税,而 “债权”的转让并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故无须缴纳营业税。
三、转让公司债权需满足的条件
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转让双方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转让的债权是可让的。
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必须有转让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老公给小三转钱能全部要回吗?
老公给小三转钱能够追回,因为这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但当事人不能以出轨为理由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在发现对方有出轨的行为,那么一定要找好证据,这样法院才会支持,让自己得到该有的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是要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是要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债权无偿转让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公司无偿转让债权的,转让行为具不具有效力,主要看有没有侵犯股东的权益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有侵犯的,转让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转让是否要交税
债权转让需要缴税。
(一)债权转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规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三)转让财产收入;…”。
对于 “转让财产收入”的具体含义,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转让债权的公司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印花税
(1)印花税采用列举的方式确定征税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未将债权转让合同作为应税凭证。所以除非债权转让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否则应不征收印花税。
(2)债权转让合同不是印花税所列应税凭证,所以不用缴纳印花税。
(三)营业税
企业转让债权,从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也没有缴税依据。营业税仅对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处置不动产征税,而 “债权”的转让并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故无须缴纳营业税。
三、转让公司债权需满足的条件
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转让双方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转让的债权是可让的。
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必须有转让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小三无力偿还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