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劳动合同中途不想干了怎么办
若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却欲终止其合法雇佣关系,则可依照以下流程进行妥善处置:
1、若处于试用期阶段,员工应提前至少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通知以解除劳动合同;
2、而若员工已成功完成试用期并晋级至正式职工,此时需向用人单位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一旦劳动者按规定提前提交了相应的通知,即便其所在单位的领导未予以签字批准,亦可在通知期满后离开原单位。
在此基础上,倘若用人单位未能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劳动者有权发起劳动争议仲裁,或申请劳动保障监察,敦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其法定职责。劳动仲裁通常包括四大环节: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以及仲裁审理。
其次,关于对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否达到要求这一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第三步,对于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建仲裁庭开展工作;
最后,仲裁庭须在开庭前五日,以书面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日期和地点。若当事人有充分理由,亦可在开庭前三日提出延迟开庭的请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去上班会有什么后果
按照正常情况,尽管您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合约,但您并不是必须要遵循这个规定。事实上,由于存在一个试用期,在这段期间内,您有权选择无任何理由终止这份工作。
然而,假如您未能前往工作岗位并且也未曾申请过假期,那么该公司将会被视为您单方面宣布结束与他们之间的雇佣关系。在此前提下,考虑到用人单位已经同您签署了关于此类事项的相关合同,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建议您最好能够提前至少三天告知该用人单位有关的决定。当然,若因未提前通知而给对方带来的损失,您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签署了有效的劳动合同之后,如有欲离开公司意向,您需要按照如下所示的具体步骤进行妥善处置:对于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而言,您需要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聘用方;而对于已经完成试用转正的正式员工来说,通常需要提前三十日用书面文件进行通告。无论聘用方是否对您在这阶段提出的离职能否接受或者批准,当这个就职通知失效并到期时,依照法律规定,您仍然具备合法的离职资格。倘若贵单位未能依据法律程序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您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请求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介入处理此事。关于劳动仲裁流程方面,其主要环节包含了申请、审查受理、仲裁筹备以及审理四大步骤。在此过程中,您需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递交清晰明了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将根据事实情况权衡利弊,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并会组建相应的仲裁庭来负责处理此案。最终,仲裁委员会将会通知您开庭的具体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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