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应该怎么索赔
当你的爱车遭到追尾,且被判定为对方的全部责任时,您只需前往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损害赔偿事务即可。在此情况下,由肇事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若事故发生后尚未进行报案,您务必首先报案,在交警赶往现场之前确保妥善保存事故现场。随后,交警部门将对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对各种可能因素作出评估,最终出具责任认定书及调解书。
此外,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亦会派遣专业人士抵达现场进行查看,然后便是确定损失数额、安排维修事宜以及实际理赔流程。一旦事故发生,您应当立即停车并拨打报警电话,同时告知双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到来前必须确保尽力维护现场原貌,以便进行合理的勘察取证。您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行车证、驾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保险合同;同时,希望您能索要到对方车辆的强制性保险合同复印件。若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以进行落实:
第一,当事人自行进行赔偿;
第二,前往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机构进行处理。若当事人自主协商未能达成实质性成果,他们可以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助,或向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的民事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新车被追尾贬值赔偿费要怎么算
在处置汽车财产损失索赔案件时,常出现一个术语“车辆贬值赔偿费”,其含义是道义上应承担事故责任的一方应对无过失一方赔偿其因事故导致的车辆价值降低损失。
然而,实际操作中,该车辆贬值费用只能通过相关的二手车估价机构进行准确估算,并且法院最终也只能依赖于这些权威评估机构的估计结果来作出最终的审判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倘若您的爱车不幸遭遇追尾事故,且责任明确为对方全责,那么您只需前往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机构进行相关赔偿手续的办理,便可由肇事方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在事故发生之后,请务必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勘查,随后他们将出具责任认定书以及调解书。接下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会来到现场进行定损、维修以及理赔等环节的操作。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以及保险合同等相关材料,同时还可以向对方索取其车辆强制保险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您可以选择自行赔偿或者通过保险公司来处理;若协商无果,您也可以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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