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支付不起怎么办
假如您暂时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家庭存在经济压力,那么建议您寻求和直接负责照顾孩子的另一方进行友好协商,通过适当调整减轻自身经济压力并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条件。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适度降低抚养费用。
然而,以下情况下,您有资格主张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用:
首先,由于长期疾病缠身或者丧失了劳动能力,无法获取经济收入,导致您的确难以按照原先协议或判决中所确定的金额来支付抚养费用,但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却仍有足够的财力和精力去承担起这部分责任;
其次,若您因为涉嫌犯罪行为而被强制收监改造,当前状况使得您无力承担起向孩子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最后,若充当子女直接监护人的一方在婚后选择重组家庭,并且继父或继母表示愿意承担起子女所需抚养费用的一部分甚至全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也有权利提出这样的请求。若经过适度调整后仍然面临支付困难,而对方坚持要求您继续支付抚养费,那么您可以选择将您的财产用于抵偿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费用的支付基准乃是:依照月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进行计算。若需承担两名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用,其支付基准则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缺乏稳定收入的情况,标准则应参考当年度该地区的总收入或同业平均收入,依据上列相应比率加以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假如您不幸在某段时间内无法履行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并且经济状况欠佳,那么我们强烈建议您与负责照顾孩子的另一方进行沟通并共同商讨如何缓解财务压力。倘若双方未能就此事达成共识,您也有权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适当降低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同时,若您由于长期患有某种疾病或者失去了劳动能力甚至是因犯罪而被司法机关依法收押,这些情况都有可能成为主张减少或者豁免抚养费用的理由。另外,如果对方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结婚并且其继父母愿意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您同样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然而,即使经过上述各种方式的调整和努力,您仍然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困境并且对方坚决不肯妥协的话,您还可以考虑用自己的部分财产来抵消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