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贵司在取保候审环节不幸接到传唤而前往过于遥远之地,则应遵循如下步骤应对此困境:
首先,务必明确了解传唤之原委,因为这很有可能牵涉到您需承担的报告义务或者案情核实工作。
其次,须尽快与负责监管您的当地公安机关或执行机构取得联络,详细阐明您无力出席之缘由。
最后,若因特殊情形需要离开持有居住权的市、县,则应先获得执行机构之书面许可;若无征得同意,则极易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此外,在万般无奈之下,亦可考虑寻求其他解决策略如办理临时代用身份证或者与司法方面进行协商解决,以便妥善应对传唤之要求。
值得强调的是,在保释期内,您不得擅自离开特定范围活动,更不可私自与特定人员会面或通信,也不可进行特殊活动。
另外,您必须将所有的护照以及出入境证、驾驶凭证等重要证件提交给执行机构保存。若有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受到刑事拘捕甚至逮捕的严重后果。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传唤去哪了
取保候审期间被收监通常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进行传讯所致。取保候审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确保嫌疑人在接受传讯时能够随时到位配合调查,满足这一条件即为取保候审成功。
然而,取保候审与案件撤诉或者被撤销指控并非等同状态。若公安机关上门进行传讯,此举表明涉案的刑事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尚未完成结案工作。但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公安部门此次传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除对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向其告知相关事宜。这种情况下,意味着针对被取保候审者的案件处理程序已经告一段落。
至于检察院和法院的传唤,则意味着案件已正式进入审查或起诉环节。检法机构的传唤通常是为了审查是否需要继续维持取保候审状态,如需续保则会办理相应手续;反之,若无法继续执行取保候审,则可能导致嫌疑人被收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贵公司于取保候审期内接收到远距离地区的召唤,首先要对其缘由做出深入的理解。此种传唤有可能与报告相关事宜或者案件调查核实有关联。请务必及时与当地警察部门或者执行代理方取得联系,详细阐明无法亲身赴约的原因。在需要离开当前居所时,必须事先获得执行代理机构的书面批准,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有关监管规定。严禁私自离开指定的活动区域,禁止与特定人士进行会面或通讯交流,同时也不能从事任何特殊性质的活动。请将您的护照、出入境证件以及驾驶证明等相关文件提交至执行代理机构进行妥善保管。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可能会面临刑事拘留甚至逮捕的严重后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