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持有异议,此时您可在时限内行使上诉和抗诉权利,上诉期限为法定十天,抗诉期限则为法律规定的十五天,两种期限均自接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翌日开始计算。关于二审的审理期限问题,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诉及抗诉案件之时,他们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并作出裁决。
至于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及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则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具体决定来确定。综上所述,由于审判所依据的法理以及承担的使命不同,因此两类程序的本质属性存在差异:
首先,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的审判依据乃是基于行政案件一审的司法管辖权,该性质实际上表现出对具体行政行为正当性、合法性的审慎考量和评估;
其次,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行使的审判依据为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的监督权力,其性质更倾向于对第一审裁判权益性的审阅和评判,旨在对行政机构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特定争议作出最后的裁决和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一审到二审需要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中,普通案件在一审与二审之间通常留有十日或者十五日的法定空档期。关于案件审理期限方面,当普通程序被启用时,一审案件的处理时间一般限定于六个月之内,同时也存在特殊备选方案将其延长到十二个月。
至于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涉及判决类上诉案件的二审处理时间,一般规定在三个月以内,而特例情况则可能会有所延长。至于裁定类上诉案件,其审理期限则通常约定在30天内完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您对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持有异议时,您有权在法定时间之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十日)或者进行抗诉(十五日),且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上一级法院将会在收到上诉申请或抗诉书后的两个月之内对此案进行全面审理,并作出最后裁决。当然,也请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案件的审理期限将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一审阶段,法院会依据司法管辖权,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而在二审阶段,法院主要关注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职能,对一审裁判的权益性进行详细阅读和评估,以期能够最终解决行政争议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