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向哪儿举报最管用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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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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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遭遇医疗事故,最佳投诉途径为直接与接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向门诊部、医务处、院办等职能部门或院领导、卫生局医政科反映。投诉应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内由医务科或卫生局医政科接待。如需书面投诉,患者及家属应按规定操作。及时、有效地投诉有助于维护患者权益,提升医疗质量。
发生医疗事故,向哪儿举报最管用

一、发生医疗事故,向哪儿举报最管用

以下是关于医院产生医疗事故时的投诉步骤:

首先,患者及其亲属有权与其接诊的临床医师及相关科室领导进行当面的交流和协商;

除此之外,他们还可以通过向门诊部、医务处(科、部)、院办、党办等相应的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和投诉,甚至可直接向院领导乃至卫生局医政科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其次,对于患者及其亲属的投诉,通常都应在工作日的规定时间内,由医疗机构中具体负责接收并处理投诉事宜的医务科或者卫生局医政科来进行相应的接待。

最后,如果需要以书面形式进一步反应投诉问题的话,那么患者及其家属应该做到。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发生医疗事故医生可以辞职

当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即便造成该事故的责任人医生选择了辞职,这也丝毫不会对由其带来的医疗事故责任进行规避或减轻。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受害者都有权向相关的医疗组织提出索赔请求,以期望得到合理的补偿;

同时,该名医生也要分担起他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若确定此次事件并非医疗事故,那么相关的医疗组织就无须负起承担赔偿责任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不幸遭遇了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时,您最适合的投诉渠道是优先选择通过与接诊医生以及所在科室的领导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医院的门诊办公室、医务管理部门、院长办公室等相关职能机构或者直接向医院高层管理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政科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关于投诉的时限方面,我们强烈推荐在工作日期间的工作时间段内,尽可能早地与医务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政科取得联系并进行投诉处理。如果您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投诉,请确保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及时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投诉,这无疑将会对维护您作为患者的合法权益和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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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误诊与否、治疗及时与否、手术及处置适当与否以及使用的材料合格与不合格等等,别说患者对此一无所知,有时甚至连医务人员在诊疗当时也缺乏非常精确的认识,以此来判断医务人员有无过失比较困难。至于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更需要专业人员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进行,普通患者是无法证明作为专家的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之有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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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第
2、3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误诊与否、治疗及时与否、手术及处置适当与否以及使用的材料合格与不合格等等,别说患者对此一无所知,有时甚至连医务人员在诊疗当时也缺乏非常精确的认识,以此来判断医务人员有无过失比较困难。至于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更需要专业人员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进行,普通患者是无法证明作为专家的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之有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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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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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卫生部门举报的举报信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般来说,举报信可以分为开头,正文和结尾三大部分。在写开头之前,最好给举报信起一个名,有个标题。比如:“对张三问题的举报”等等,使举报工作人员对举报信的内容一目了然。 举报信的开头就像写平信那样,顶格写上接受举报单位的名称,比如“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举报中心”。然后介绍一下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名字、性别、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被举报人有几个人的话,还要一个个分别写清楚。 举报信的正文,应该详细介绍举报案件的事实。这是举报部门进行处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写好举报信的关键。介绍举报案件应当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后果等等。这些内容应当昼写得详细一些。有证明人或者知情人的,要把他们的姓名、单位、联系办法等写清楚。如果知道知情人和被举报是什么关系,也应写明白。 举报信的结尾可以说说自己的个人看法,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举报人应当签上自己的姓名,写上写信时间。 写举报信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随意夸大,更不能无中生有。在介绍案情时,不要把自己的主观上的怀疑、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写,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2)、最好在举报信中把您掌握的证据写清楚,说明这些证据是怎么来的。 (3)、写举报信最好用钢笔来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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