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后社保费用由谁承担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之后,涉及到的社会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倘若劳动者仍旧在原用人单位继续任职,那么该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例如其中工伤保险费以及生育保险费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无需支付任何款项;
其次,若劳动者选择离开原用人单位,且开始在新单位工作且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此时的社会保险费用应该由新的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分别承担,然而对于灵活从业者而言,他们可以自行承担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唯一能涉及的项目仅为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我国部分地区关于劳动仲裁后社会保险费用承担的普遍规定,具体情况仍有可能因为各地域的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故而我们强烈建议您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力资源领域的相关专家进行咨询,以便获取更为精准详实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仲裁后取保候审会怎样
劳动仲裁以及取保候审这两大事项,究其本质而言,属于各自独立的法律范畴。劳动仲裁的主要职责在于处理劳资双方因工作关系引发的各类纠纷争议,而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倘若在劳动仲裁结束之后,涉及到了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例如被指控犯有经济类犯罪行为等,那么便有可能需要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届时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便有可能被使用到。在启动取保候审这一流程之后,通常情况下,嫌疑人和被告方需向司法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作为保证,然后在不逃避司法调查和审判的前提下,可以暂时离开羁押场所,等待后续处理结果的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之后,关于社保费用的承担形式共有两种情况:倘若劳动者选择留在原先的用人单位继续供职,那么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即可由该单位全权负责,且劳动者在这方面并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反之,如果劳动者是因为离职转投他处的话,涉及到的社保费用就需由新的雇主与这位劳动者共同分担了。至于灵活就业者,他们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承担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当然,上述的所有规定,都可能会受到各地政府政策差异的影响,因此我们强烈推荐您向本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力资源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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