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工资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在您启动劳动仲裁程序时,有必要准备如下材料:
首先是一式一份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紧接着便是分别为二份和被申请人人数相对应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如果被申请人不止一人),务必保证按时填写完整并按规定提交副本;
此外,还需提供一份申请人的身份证复件,最好是新一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印出来的那种;
同时,被申请人的注册登记资料也需要您复印一份,但这个复印件必须是在其修订后的一个月之内使用的才算有效;
最后便是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性文件的复制本,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纪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会保险单据、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书等等。
然后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拖欠工资仲裁后不执行怎么办
若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之后,双方法定期间内均未提起上诉,则可依法向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属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对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各方当事人应按照相关规定的期限予以履行。如有一方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负责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通常会依法进行执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一般依法执行。
在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之前,您需要准备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至用人单位或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立案审查:1.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2.依据被申请人人数并按照法定格式撰写的申请书;3.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彩色扫描件或者原件照片;4.被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应为最近一个月之内),5.能够明确证明双方存在雇佣关系的书面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或银行汇款记录等)。在获得以上批准后,一切事项将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和流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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