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不理赔的药费谁承担
然而,关于超过工伤保险报销范畴的那部分费用,究竟该由何人负责承担,我国现行法并未就此作出明确界定。部分法院则依据用人单位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原则,判定其负责支付无法报销的款项;而另有少数地方法院鉴于用人单位已履行了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本义务,故判决由此类劳动者自行负担未能报销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首先,消费者有权对保险公司因违反合约或违背法律而导致的拒赔行为,向当地的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反映;
其次,消费者亦有权利针对上述问题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其理赔义务,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责任方的过失造成的医疗费用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为其支付任何报销费用的。对于那些由于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责任方理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样地,如果涉及到工伤事故的话,尽管用人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社会保障机构也会根据相关的目录进行报销处理,但是如果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了这个范围,那么这部分额外的费用的责任归属就变得模糊不清了。有些法院会判决用人单位来承担这部分费用,因为他们认为用人单位应该对员工的安全负有无过错责任;然而,也有一些地方性的法院会做出不同的判决,他们认为既然用人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应的保险费,那么超出部分的费用就应当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