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用银行卡给他人诈骗怎么处理
当您将银行账户转借他人以进行诈骗活动,且诈骗金额较大时,若您对此类犯罪行为事先知晓,那么相应的法律责任便是:在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同时,需附加或单独判定罚金;而当诈骗数目巨大或存在其它特别恶劣情况,便会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在此基础之上,还可享有从轻减轻甚至免于刑事追究的权益。反之,若您对银行账户转借他人进行诈骗的事实毫不知情,法院则不会判定您负有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未经授权而私自持有他人银行卡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已构成对信用卡管理的妨碍,可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将被处以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如果涉案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须承担相应数额的罚金(罚金金额为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倘若您已经预见将个人银行帐户借予他人可能会被用于进行大规模的诈骗行为,那么这样的行为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短期的拘役或者相应的罚款处罚。然而,如果实施的诈骗金额数目庞大,或者情况严重程度达到犯罪标准,那么可能需要面对的刑罚是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款。在此种情况下,关键在于您是否对此类诈骗事件全然无知,若是完全无辜,那么您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您可以积极争取获得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追责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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