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别的家长打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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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遇到孩子被他人家长施暴,应立即报警并申请伤势评估。如造成轻伤及以上,施暴者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处罚。如为轻微伤,施暴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伤方可提起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并可要求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介入后,受伤方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赔偿项目包括医疗、护理、误工、住院伙食补助、营养、交通、伤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小孩被别的家长打了怎么办

一、小孩被别的家长打了怎么办

当您遇到自家孩子被他人家长施暴的情况时,务必立即拨打当地警方电话进行报警备案并申请伤势评估:

首先,如造成轻伤及以上等级的伤害后果,该施暴行为便有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行,施暴者需承受相应的刑事责任,依据法律的规定,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管制等处罚。

其次,若伤情鉴定结果显示为轻微伤,施暴方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伤方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此外,受伤方亦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之后,若是在公安机关人员介入案件调查后,受伤方依然可以发起刑事诉讼附加民事赔偿的诉讼程序以求得赔偿;同样地,他们也有权选择直接向法庭提交诉讼请求以寻求人身损害赔偿。

最后,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失工作业补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营养费用、交通费用、伤残赔偿金额、精神损害抚慰金额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小孩被别的大人打了,家长能还手吗

首先,如若被害人遭受的损伤属轻微伤或轻伤范围,可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倘若有任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方案,便可以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类当事人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其次,如果被害人所遭受的损伤已达到重伤程度,则无法再进行和解处理,此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判定并执行相应刑罚

至于第三种情况,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或者无法确定被害人是否受到损伤,且损伤程度未达轻微及以上等级时,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可以暂时不对当事人进行任何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面对未成年人受到陌生家长的暴力伤害事件,我们应该立刻向警方报案,同时提交伤情鉴定申请。如果受害儿童所遭受的是轻伤及其以上的肢体伤害程度,那么施暴人员可能将面临刑事指控,有可能被判定犯下故意伤害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其他相应的刑罚。而假设受害儿童仅受到了轻微伤害,施暴方则需要负责进行民事赔偿。在收到报警信息之后,警方会展开调查工作,而受害家庭也可以选择行使自行的法律权利,如发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或者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值得一提的是,在警方的处理过程中,受害家庭还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发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有这些处罚和赔偿内容,都可能包括医疗费用、护理成本、误工损失、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补充营养品的费用、因就医产生的交通费、针对伤残性质进行的赔偿款项,以及对精神上遭受伤害的受害方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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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有特别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长沙有特别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三步考察法”教你如何找到合适的律师
作为广州“百名专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律师,自至今,笔者先后五次到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为市民解答法律咨询,期间部分市民谈到不知道怎样找律师,在执业中,笔者也遇到不少面临这一困惑的当事人。有鉴于此,笔者谈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找到合适的律师其实并不难
目前,全国执业律师人数已超过29.7万人,广州执业律师10326名。律师已经是个不小的群体,通过百度搜索或者法律网站,可以找到大量的律师信息。你觉得找律师难,实际上难的不是找到一个律师,而是不知道哪个律师可靠,能够真正帮到自己。
其实,只要掌握甄别方法,找到能够帮到你的律师并不难。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从业经历和深入的行业思考,总结出当事人如何找到合适律师的“三步考察法”。
第一步:考察业务方向
无论是熟人介绍的律师,还是网上找到的律师,
首先要考察的就是他的业务方向。
正如疾病分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和皮肤科疾病一样,案件也分为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民事案件还可细分为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案件等。一个业务精湛的律师对业务方向会有所选择,而不会是“万金油”,正所谓“专注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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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是什么级别,什么级别,什么级别的检查员
[律师回复] 监事长一般是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的负责人,法理上,监事长与董事长平级,两者的上级都是股东会股东大会。现实中,一般企业里,监事长级别低于董事长,与公司副总等级相当。 监事长在公司属于第几,并非制度规定的,而是由其在担任监事长之前或同时兼任的行政职务或派生的单位实力决定有关,例如有些监事长是由公司创始元老担任,其能发挥的作用仅次于董事长;甚至有监事长背景深厚,可以与董事长相抗衡;也有监事长资历浅,有(排)名无实(权)。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有序有规则地进行经营,保证公司决策正确和领导层正确执行公务,防止,危及公司、股东及第三人的利益,各国都规定在公司中设立监察人或监事会。监事长的责任如下:    (1)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2)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    (3)做好监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副总经理的区别
[律师回复]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通过上面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而董事长一般来说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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