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盖手指印吗
在进行二手房屋交易时,签署书面合同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通常情况下,该等合同需按下双方的指纹以示确认。备受关注的是合同中附加条款的效力问题,只要是经由双方协商一致所制定,且未触及法律明确规定的无效事由,便应当被视为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
此外,此类附加条款一般会显示在合同的末尾部分,以便查阅和保存。众所周知,由于这些条款往往以手书方式呈现,因此在手书部分按有署名或指纹,便代表双方已经达成共识,合同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当涉及到二手房合同方面的纠纷时,有几种可行的解决方法可供选择:首先是协商解决途径,即基于平等互惠以及互相理解与协商的一致性原则进行处理;其次是仲裁解决办法,可通过特定的机构作为中介或第三方角色,就双方产生的争议问题展开事实调查与法律分析,在权利与义务方面做出权威裁决;最后是司法判决手段,若上述两个方案未能解决双方之间的纷争,则可诉诸法律程序,向法庭提交申请并得到公正审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以及对指纹进行核实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其中,关于合同中的附加条款的效力,必须经过双方法律层面上的共识与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这些附加条款会被清晰地展示在合同的最后一页,供双方查阅和确认。当手写字体上面添加签名或者指纹时,便可视为双方对此达成了共识,从而使得该份合同得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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