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补办
购房合同遗失之后,丧失合同所有权的一方可以向其售房开发商或所购房产辖区内的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补领手续,同样也可以向对方当事人索取并复印该合同的正本,无论合同签署的份数如何,均不会对其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然而须注意的是,合同的复印件无法被作为该诉讼事件中的主要证据予以呈现。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中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同时,各方亦需本着诚信原则行事,依据合同性质、目的及其交易习惯,遵守通知、协作以及保密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合同能够顺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购房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若需进行合同补充手续,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可向房地产开发商或所在小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提交申请,通常情况下,相关部门会提供留存的原版合同供您查阅,随后制作一份复印件加盖其公章提供给您,此复印件具有与原始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应。在此,我们所提及的相关机构主要是指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其次,在购房合同遗失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声明挂失,无需公开房产证编号,因为购房合同本身已有相应的合同编号。此外,还可以考虑重新签署一份新合同。以下为具体执行步骤:在确认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且已办理银行按揭之后,倘若当事人丢失合同,则需在相应的报纸上发出合同无效的公告。公告期满三个月后,凭公告报纸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管理机构申请撤销先前签订的合同,随后跟房地产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并再次前往预售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此外,当事人还需要与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签署一份变更协议,将新合同交由该行保管作为抵押物,由于原先的购房合同已被撤销。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十二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当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时,产权拥有方可以向房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新的协议复本,或者向相对方请求获取合同正本的复印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仅凭复印件并不能够当作诉讼过程中的主要证据。为了保证合同得以圆满履行,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以及通知、协助以及保密等各项规定,以确保合同能够得到顺畅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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