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款强制执行的结果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法院决定介入强制执行程序之际,其将会依法对此债务人为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下房产、机动车以及证券基金进行全面的搜查与核实;
其次,若发现债务人名下并没有足够可以用于执行的财产但其仍然拒绝服从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将面临着个人的信用报告上留下逾期还款这类不良记录,同时还会受到诸如限制高额消费以及出入境等严厉的惩罚措施,甚至在极端情况下,他还有可能会遭受司法拘留的处罚;
最后,如果债务人明明具备偿还能力却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执行,那么这就构成了对法院判决、裁定的公然抗拒,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欠款被强制执行会被拘留吗
若因债务拖欠而遭受诉讼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符合如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将面临拘留的法律制裁:即正处在预备犯罪过程中、已开始实行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后立即被相关人员察觉的情况;被受害方或现场目击证人直接指控其触犯刑法的事实;在本人身旁或居所内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在犯罪之后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等方式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以及在案件调查期间,未能如实提供个人真实姓名、居住地址及身份信息等关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在债务拖欠案经强制执行为果之后,法院通常会对债务人名下的房地产、机动车辆以及证券投资权益进行彻底核查。倘若债务人在民事判决中的清偿义务无可实施的现金资产支持,并且依然未履行债务义务,那么他将面临起始于个人资信损伤直至最终陷入严重经济困境的风险。同时,债务人可能还会被采取诸如限制消费及其进入与离开本国境域等多种充足但力度适当的惩戒措施。更为严重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有可能会面临司法拘留的严厉制裁。然而,若是恶意拖欠债务还款,甚至试图逃避或者抵抗法院的执行命令,那么这种行为极易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一公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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