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公司交钱介绍工作没介绍怎么办
若您在交纳相关费用之后,未得到对方为您安排相应职位的承诺,可采取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首先,您应当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申请,以期借助该机构的力量来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如上述途径未能得以妥善解决,您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寻求法律层面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您甚至可以考虑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中介机构在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时,收取费用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您完全有理由要求对方退还所收取的款项。为了确保您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建议您携带相关收据,前往当地劳动局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劳务公司交税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劳务代理公司如何报税,我们建议您按照以下详细步骤操作:首先,劳务代理公司需要缴纳的主要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其相应的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用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等多方面内容;其次,当涉及按季度进行申报时,请务必保证在当季最后一天之前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时间为本季度最后日期的15日以前;而对于那些需要进行年度申报的财务状况,也请确保在年度结束后的五个月内在你所在地的有关税务部门按时提交申报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如您在支付费用之后未能获得有关工作的明确承诺,您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如果该问题未能通过上述途径得到解决,您还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申请,甚至选择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任何对求职者进行收费并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中介机构都属于违法行为,您有权利要求其全额退还所收取的费用。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建议您携带相关的收据前往当地劳动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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