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有异议怎么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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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调解书是司法机关确认当事人和解协议法律效力的文件,经各方签署后生效。若任何一方在签署前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调解书则无法生效。调解书必须直接送达,若被拒绝接收,则视为调解失败,法院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审判。调解书不得留置送达,以尊重当事人意愿。
民事调解书有异议怎么解决

一、民事调解书有异议怎么解决

调解书乃司法机关根据调解程序作出,以确认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件。自调解书送达并经过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确认之后,其便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然而,如有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签署确认前便表达出对该调解书内容的异议,且明确表示拒绝接受,那么调解书将无法发生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调解书的送达方式必须为直接送达,若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则应被视为调解未能成功,调解书亦失去其法律效力。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审判并做出相应的判决。因此,调解书的送达方式不得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因为这将违反调解过程中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二、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的区别

首先,关于争议解决的途径存在着显著性差异。民事调解书所展示的是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所开展的调解活动,进而促使双方当事人能够自愿、合法地达成共识。这种共识体现在书面的调解协议中。相比之下,民事判决书所描绘的则是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这两种方式完全属于不同的层面和维度,因此体现出各自的特点。

其次,这两种文件所体现的公众意志也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民事调解书的主旨在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更多地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同时,民事调解书也是法院对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真实性的确认。

然而,民事判决书更倾向于反映法院的观点以及国家的法律精神。

最后,这两种法律文书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也有着截然不同的待遇。民事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署并领取之日起便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相反,第一次审理的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限结束之后,并且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此时生效的判决书才能体现出其法律效力。当然,这两个步骤只是相对于民事判决书而言的,实际上,二者之间还存有许多潜在的差异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调解并非等同于社会中的调解行为,因为它属于诉讼程序的范畴,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本质属性。因此,无论是民事调解书还是民事判决书的编制,都必须严格遵循各自的法律规则和标准,不能有丝毫的偏差或疏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本调解书为司法机关对当事人和解协议法律效力之认定及核准之文件,签署于各方之后始得生相应之法律效力。若有任何一方在签署之前对本调解书表示反对且不接受相关条款,那么该调解书将无法起效施行。值得注意的是,调解书需直接送达至有关当事方,若遭拒收,便可视为调解程序失败,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是否需要恢复审判流程。另需强调的是,本调解书不可通过留置方式进行送达,这是为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愿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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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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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陈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杭州市余杭区××镇××村×组。职业:拉丝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郑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杭州市余杭区××镇××村×组。职业:拉丝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2002年12月15日晚7时左右,陈某某在拉丝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柒万余元。郑某某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陈某某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郑某某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郑某某一次性补偿陈某某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壹万贰仟元
3)陈某某与郑某某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郑某某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陈某某现金壹万贰仟元。2)在2003年3月31日前,由郑某某为陈某某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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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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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某某一次性补偿陈某某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壹万贰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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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
2、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颁发。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扩展资料:离婚证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街道或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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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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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街道或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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