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权人决定全部或部分地转移其所持有的债权时,若未能就此情况向保证人发出明确通知,则这种转移行为将不对保证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另外,如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关于禁止债权转让的特定协议,那么债权人在未得到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债权转让,保证人将有权不再承担对此受让人的保证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转让后还可以追讨吗
倘若债务人欲将其所负之债的全部或部分转移至第三方,此举需取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方可实施。若债权人未能在合理期间之内对此表示赞成与否,将会被视为已表示反对债务之转让。而若债权人赞同债务之转移,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中的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新的债务人(亦即所谓的第三者)有权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行使之抗辩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如此,新债务人不得主张以自身对债权人享有之债权与其应对债权人负担的债务相抵消。实践操作过程中,凡债务转让获债权人认可者,债权人仍可继续向新债务人追索债务,但其追偿对象将由原债务人转变为新债务人。新债务人须承担起原债务人应负之债务责任,并可运用原债务人的抗辩理由来对抗债权人的追索。因此,即便在债务转让之后,债权人仍有权向新债务人追索债务,但其追偿对象已不再是原债务人。新债务人有义务依照债务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同时也可运用原债务人的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权人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如未按照规定事先通知保证人,则该项债权转让行为对保证人而言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此外,如果债权人已与保证人签署了明确的禁止转让协议,那么即便债权人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转让债权,保证人也将有权拒绝继续承担对受让人的担保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