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达到十五万元的贪污行为,依法将会被判处为期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罚金。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贪污犯罪,这一类犯罪主要是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通过侵吞、盗窃、诈骗等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此外,如果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侵吞、盗窃、诈骗等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行为,也将被视为贪污罪处理。而对于那些与上述人员存在勾结,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人,同样将按照共犯的标准进行定罪量刑。贪污罪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贪污违法行为,除了具备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普遍特征之外,它还有着自己独特的性质特点。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不仅要符合贪污数额的规定,同时还要考虑到情节的严重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15万,有不诉的可能吗
在某些情况下,贪污罪行无需被提起诉讼,例如,若该罪行的追诉期已超过法定时限,或是罪犯、被告人身亡的情况下,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
此外,存在以下任何一种状况,也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使已经启动了相关程序,也应撤案、不起诉、中止审理、宣布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高,依法不构成犯罪的;
(二)违法行为的追诉期已经超过法定年限的;
(三)已经得到特赦令豁免刑事处罚的;
(四)依据刑法属于告诉才处理范畴的罪行,未进行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因故身亡的;
(六)根据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侵占金额达到十五万元时,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会处以罚金的附加惩罚。贪污罪这一概念主要是针对那些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对于那些受托负责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来说,他们同样需要遵守这一规定。如果与公职人员相互勾结,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话,那么他们也将被视为共同犯罪人。在对这些罪犯进行定罪和量刑时,我们还需要充分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节和严重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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