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能力还款会被执行为失信人员吗
在无力支付时,并不会直接导致个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然而,若被执行人未能依照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关责任,且存在诸如虚构证据、采用暴力手段或进行威胁等行为以阻挠、抵抗执行,或者违反了财产申报制度等情况的,将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纳入相应的名单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没能力还款了,只还本金可以吗?
对于未能偿还银行债务的人士而言,并无法仅偿还本金即可。鉴于贷款合同条款要求,本金是不可被减免的。
然而,利息之项,却可以通过相关申请程序,减轻负担。在产生该种情况时,如需获得减免罚息、逾期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可能性,可尝试向负责提供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借款人有权向相关机构表达其经济困境,并请求减免这方面的费用。
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贷款机构或许会采取直接拒绝,亦或是受理该项请求,继而展开关于用户的详细核实工作。在此过程中,网贷平台可能会要求申请人上呈与此领域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原始合同、薪酬记录等。上交的文件越全面,申请获得批准的机会也就越大。经过一番审核,若申请得到批准,那么请求之减免费用才可能得以实现。一般而言,网贷平台回根据具体情况对申请人实施适度减免。
当您希望申请减免贷款利息时,除非存在非常特殊的情形,否则通常情况下,网贷平台将不会同意减免贷款利息。如协商条款达成共识,便应严格依照约定内容进行还款流程。如若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依法所达成的协议将会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执行者无力偿还债务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其被判定为失信责任人。然而,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履行应尽职责,甚至在这个过程中使用诸如制造假证、采用暴力或者恐吓等手段来阻碍执行工作的进行,抑或是违反了财产申报制度等相关规定,那么他/她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之中。因此,为了避免被列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必须尽快履行法律所赋予的义务,同时避免采取任何不当的手段和措施。